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和推进学院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完善并执行各类教职工薪酬管理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做好分配政策的调整及实施,落实教职工工资、绩效、津贴、福利等核发工作。

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基数等相关核定。

4.负责学院教职工的招聘、考勤、流动、请假、退休、辞职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5.落实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新教工聘期考核制度、以及专任教师关键点考核等有关工作。

6.负责学院教职工进修管理,制定申报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组织教职工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定等有关工作。

7.负责学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组织评审工作,草拟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做好学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各类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报送,对各类人才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9.负责学院自聘教职工人事档案整理与归档工作;做好人事信息相关系统的建设、维护与申报工作;做好人事处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