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6浏览次数: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立足支部特色,通过“小切口”推动“大变化”,聚焦学院发展中心任务,以项目化思维破难题、以品牌化理念创特色、以实效化标准验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杏林经验”,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二、实施对象

直属党支部书记;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书记。

三、项目设置与管理

(一)实施周期:原则上2026年12月结项。

(二)立项规模:坚“质量优先”原则,党群工作处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党委审批后立项。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30%。“书记项目”不是理论课题研究,不属于解决问题类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经费支持:本项目不设置专项建设经费,立项后若涉及必要支出,经审核确认后,严格按程序予以报销。

四、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

各党组织书记充分开展一线调研,立足支部特色,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紧扣《选题指南》方向,展开研究与实践探索,填写《202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立项书》(见附件),题目自拟。申报时需明确“1+N”成果目标,即1篇高质量结项报告,及N项实质性支撑成果。

(二)项目评审

党群工作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公示。

(三)项目实施

各书记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安排,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注重过程资料积累,阶段性做好总结与下一步规划,抓好组织实施。

(四)项目验收与推广

各书记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考评与全面总结,形成结项材料报送党群工作处。计划将于2027年3月召开项目验收会,评选一批示范性书记项目进行成果推介。

五、具体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书记应与党总支书记沟通,共同确定项目内容。每位申报对象均须申报1项基层党建“书记项目”。

(二)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党支部书记年终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材料报送:2026年3月22日12:00前将《202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立项书》(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党群工作处邮箱:xldq@ntu.edu.cn,邮件标题:“党支部名称+书记项目名称”,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409办公室。


党群工作处  

2026316日 

附件1:2026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2026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立项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