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7名,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管理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5.具体岗位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表现研究确定。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填写《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工作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所有报名材料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lrsc@nt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姓名”。
4.考核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超过21人,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核;不足21人(含),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考核。考核内容与管理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知识相关。笔试、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通过学院官网通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三、录用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学院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3.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513-83920520;联系邮箱:xlrsc@ntu.edu.cn
杏林学院人事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