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职能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夹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24〕15号)要求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2号)精神,现就我院“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以“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为目标,让“大国良师”形象和“人民教师,无上光荣”观念深入人心,引领全省广大教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育人自觉,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遴选范围
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
三、遴选名额
我院推荐名额为1名(也可不报)。
四、遴选条件
弘扬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服务社会,落实党中夹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取得显著成绩。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推荐对象。
五、材料报送
请部门积极推荐,填写“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见附件),文字材料要以教师先进事迹为基础,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
各部门推荐指标不超过1名(也可不报)。
遴选表(一式一份)于2025年7月3日(周四)下班前交至杏林人事处。电子版请发送至xlrs@n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