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4浏览次数:10


各学部、系,部门: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教育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10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省教改课题”)立项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根据其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分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重中之重课题。其中,重中之重课题从重点课题中评审产生

二、申报名额

1.省教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额申报1项。

2.鼓励教师积极争取下述研究会推荐名额: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4项;省高教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省高教学会高校成人教育研究委员会、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委员会各3项;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各2项;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1项。

三、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可参照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指南》(附件3),课题名称自定。

四、立项条件

1.选题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应围绕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探究,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针对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保障;

5.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报的课题需明确主持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五、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限申报1项课题。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3.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江苏省教育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学会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暂停一次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六、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

2.《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

3.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具体模板见附件6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可制作证明材料目录,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PDF文档按序装订成册。

七、其他要求

请各学部部门申报材料整理、汇总审核后于5月9报送至启东校区行政315电子材料发送xljyk@ntu.edu.cn(文件名按“学部(部门)名称+申报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逾期不接收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联系人:郑先平,联系电话:83920017。


附件材料.zip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