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7浏览次数:1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抓严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根据学校党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本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针对学院(管委会)全体党员,重点是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入学后组织关系未按要求及时转入的学生党员、因离职等原因应转未转组织关系的教职工党员、入职后组织关系未按要求及时转入的教职工党员、口袋党员等。

二、工作内容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落实,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排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核查党员身份信息。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准,核查在册党员的基本信息,核准党员人数,完善党员信息。

2.健全党员档案管理。对党员档案材料进行集中梳理,一人一档,对档案材料缺失、损坏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完善。

3.梳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情况。核查全体党员是否均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排查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组织关系“空挂”现象等。

4.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否及时有效,清楚掌握应转未转、应接未接以及组织关系正在转接中的党员情况。

5.核查流动党员及出国(境)党员情况。摸清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的数量、去向、现状等。

6.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清理工作。结合排查工作情况和结果,对相应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及时清理及转接,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核查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和平时掌握的党员名册、党员入党材料和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组织关系在本党组织的党员进行全面核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清理核查党员入党材料,确保党员信息真实、准确;核查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情况;核查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核查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情况;核查因各种原因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情况,摸清底数,掌握其在外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以及具体表现等。掌握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台账。

(二)整改规范

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全面排查,按照组织关系管理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理顺、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学院党组织的党员,要重点加强教育管理;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及时转移其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列入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对流动党员,要加强跟踪管理服务,明确党员组织关系归属和教育管理责任;对长期出国(境)的党员,要掌握其外出的原因、时间、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加强联系和管理;对“空挂”党员、组织关系应转未转、应接未接和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尽快转接落实其组织关系。

2.及时进行组织处置。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核查和党员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以及平时表现,对照不合格党员的若干表现,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电话联系、通过其亲友同事帮助联系等多种方式进行查找联系。对取得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调查核实其失去联系原因和失去联系期间的表现,按照相关程序做出组织处置;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要具体掌握其基本信息以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时间、情形和原因,及时报组织部。

(三)总结归档

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台账汇总表》(附件1)和《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报告》(附件2),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于410日下午400前将纸质盖章版报党群工作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ldq@ntu.edu.cn),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3920023。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此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各类资料进行整理,以支部为单位建档并妥善保存。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由二级党组织具体指导党支部做好排查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党支部要切实把责任担起来,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教育督促党员按规定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并做好党员档案的移交和保管。

2.规范操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的规定,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确保宽严有度、严格认真、稳妥有序。要解决好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转不进、不转组织关系等问题,全面完成好此次排查工作。

3.强化责任。学院(管委会)党委将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推动不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于不配合开展排查工作的党员,要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管理,作为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

4.常态长效。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坚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台账汇总表.xlsx

附件2: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报告.docx

党群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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