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第四届教代会、工代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4浏览次数:27

各工会小组:

 学院(管委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于201911月换届,现已届满。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国工会章程》、《江苏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管委会)“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近期召开换届大会,现就“两代会”代表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依法享受政治权利的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两代会”代表。

2.被选代表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3.被选代表能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与建设,在教学、管理等工作中能发挥骨干作用。

4.被选代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二、代表组成

“两代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一线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担任行政职务的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青年教职工、女职工以及党外人士等应占适当比例。学院(管委会)党政领导、工会和团委负责人应提名为“两代会”工会小组代表候选人。

三、代表名额

根据有关规定,学院(管委会)“两代会”代表拟定为121人。根据学院(管委会)实际情况,共划分为十一个工会小组根据各工会小组人数,按比例划分代表名额,具体见各工会小组分组及代表名额分配附件1)。

四、代表选举

各工会小组代表选举工作在所属党组织领导下由工会小组联络员负责执行。根据分配名额,通过民主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差额不得低于20%),经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选举应有各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能进行,被选代表应获出席参选教职工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被选代表经“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本次两代会正式代表。当选代表既是教代会代表,也是工代会代表。

请各工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选举工作。请于111912:00前将选举结果(附件2-3“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第四届教代会、工代会代表登记表(附4纸质稿至启东校区综合楼A413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lzhb@ntu.edu.cn。联系人:严静,联系电话:83920047


附件1:各工会小组分组及代表名额分配.docx

附件2:XX工会小组第四届“两代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docx

附件3:XX工会小组第四届“两代会”代表名单.xlsx

附件4: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第四届教代会、工代会代表登记表.doc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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