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部、各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根据南通大学《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十七个“5•10”思廉日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在学院(管委会)开展第十七个“5•10”思廉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严守纪律底线 永葆清廉操守
二、活动时间
5月10日前后
三、参加对象
面向学院(管委会)全体师生员工,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重点。
四、具体活动
各单位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主要抓手,结合各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观“廉”展。“5·10”思廉日期间,各单位可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观由南通市纪委监委举办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史专题展”、“漫说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漫画展”。通过实地观展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深刻把握《条例》的科学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努力学出更纯粹的忠诚、更清廉的操守,提高思想境界、增强党性觉悟。
(二)明“廉”纪。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紧扣《条例》内容,结合高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易发多发的违纪情形,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讲1次纪律党课,推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加固思想堤坝、强化自我约束、提升免疫能力。各单位可通过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在中央纪委网站自行下载或向党群工作处借阅)、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5·10”思廉日期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5月6日起至5月底每天参加“清廉江海”公众号“每日一测”(登录步骤详见附件1)专栏测试(每天5道测试题),做到应测尽测。
(三)守“廉”关。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开展对照检视,查找差距,剖析问题,落实整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四)扬“廉”风。学院(管委会)将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征集契合本次活动主题的廉洁文化作品,作品形式可以是书画、摄影、微小说、微视频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学院(管委会)将以主题契合性、创意性、艺术性为标准,评选出优秀作品在学院官网、官微发布,并向优秀作品创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开展“5·10”思廉日活动作为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和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内容,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组织推进。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安排,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发挥“关键作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树立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模范带动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二)强化统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把“5•10”思廉日活动与党纪学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让教育效果“长效续航”。既要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组织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淬炼洗礼,也要结合本单位特色开展好自选动作,推动纪律教育、廉洁教育“出新”更“走心”。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多点发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活动新闻通讯稿请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向党群工作处投稿,学院(管委会)将择优在学院官网、官微发布。
警示教育片借阅事宜请致电党群工作处(联系电话:83920023)后到综合楼409办理。参观专题展事宜与南通市纪委监委联系,联系人:朱倩钰,联系电话:85215266,参观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二楼中庭)。
书画作品及其他实物作品请交至党群工作处(综合楼409室),每名投稿作者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附简短文字说明,包括:作品名称或出处、作者姓名、部门和联系方式。电子版作品请发送至党群工作处邮箱xldq@ntu.edu.cn,邮件一律以“‘5·10’思廉日廉洁文化作品”命名,并在邮件中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部门和联系方式。截止日期2024年5月20日。
附件2:“5•10”思廉日廉洁文化作品征集具体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