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等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浏览次数:561

各学部:

为保证我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顺利召开,现就做好代表等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共199名。按各学部学生人数占全院学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人文思政与艺术体育部应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38名,理学与经管学部59名,工学部64名,医学部38名。按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计算,各学部应推选产生代表候选人人数分别为:人文思政与艺术体育部46名,理学与经管学部71名,工学部77名,医学部46名。

将由本次学代会选举产生的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由17名委员组成。按委员会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计算,各学部应推选委员候选人21名。各学部分配名额分别为:人文思政与艺术体育部6名,理学与经管学部6名,工学部7名,医学部2名。

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人员共40名(含委员会委员17名)。各学部分配名额分别为:人文思政与艺术体育部10名,理学与经管学部13名,工学部15名,医学部2名。

二、代表、委员与工作人员条件

1.学代会代表条件

1)必须是具有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

2)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思想作风正派,政治素质好;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热心学院发展,积极参加学院活动,能团结和带领同学为创建优良院风、学风争做贡献。

2.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与工作人员条件

1)须当选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2)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3)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代表结构

各学部在推选产生代表候选人时,要充分考虑其代表性、群众性和广泛性。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及主要社团,兼顾男女比例,党员、团员、群众比例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其中,男女比例应分别不少于25%,非学院、学部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各学部在选举代表时,应对代表结构作必要说明,使选举出来的代表结构比例符合要求。

四、选举工作程序

学代会代表遵循“公开、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经班级、学部学生会选举产生。

1.各学部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落实各学生班级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各学部根据多数班级意见,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学生党支部和院学生会同意后,提交学部学生会召开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办法,选举产生院学代会代表;

3.各学生班级和学部学生会在组织选举时,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的半数可当选(所有代表候选人得票均超过半数的,以得票多的当选);

4.各学生班级和学部学生会在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院学代会代表时,不限于所在班级或所在学部的代表。

请各学部学生会于11月30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关于选举产生xxx学部出席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和《xxx学部出席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同时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院学生会。联系人:赵亚娟,联系方式:13127882630,邮箱:ntuxlxytw@163.com。

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是全院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代会代表等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部学生会须高度重视、认真宣传、精心组织,在学生党支部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切实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基层组织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表等选举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附件:


附1院学生会拟留用人员名单.docx

附件2:关于选举产生xxx学部出席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docx

附件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4:xxx学部出席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docx

附件5: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预备人选登记表.doc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