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精神,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通大杏林团[2020]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着力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热心公众服务、堪当重任的学生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青年成长成才,院团委决定开展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公开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岗位
(一)遴选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
(二)本次公开遴选学生干部的岗位和名额
见《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岗位一览》(附件1)
二、遴选原则和条件
(一)遴选任用学生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 民主集中制原则;
2.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任人唯贤、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
4. 学生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学生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2.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爱学习、讲政治、有正气;
3. 思想进步,政治理论水平过硬,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4.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群众基础良好,时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 具有大局意识、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事业心,对学生工作充满热情,工作认真负责、求真务实,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以及突出的奉献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处理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
6.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自觉主动完善和优化自身知识结构,能够正确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期或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遴选院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 具有团员干部工作经历。应有学院、学部各级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或在班级担任班长或团支书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经历;
2. 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人选主要从2017级、2018级本科生中产生,学生会主席人选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 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人选主要从2018级、2019级本科生中产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4. 应曾获院级以上(含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学院认可的其他院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5月10日—5月12日):
广泛宣传动员,公布遴选岗位设置、基本条件、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
(二)学部推荐(5月13日—5月17日):
1.采取学部推荐的方式,每个学部团组织积极推荐优秀学生骨干参加院学生会各个岗位的选拔,并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报名表》(见附件2),学生会主席团的推荐人选须经学部学生党支部同意;
2.材料上交。请各学部于5月18日13 :30前统一报送推荐学生的报名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学部盖章)、《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岗位人选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至院团委(行政楼31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tuxlxytw@163.com。
(三)遴选步骤
1. 学生会主席团
(1)资格审查(5月18日—5月20日):
由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参选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考察(5月21日—5月26日):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拟定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院学生工作处和团委进行综合考察,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人选。
(3)公示:对拟定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人选需报学院党委审批通过。
2. 学生会各部门成员
(1)资格审查(5月18日—5月20日):
由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参选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考察(5月21日—5月26日):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和工作人员。
(3)公示:对拟定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试用:拟任人选需试用三个月,试用结束后由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给出考核意见。
(五)任用:对决定任用的学生干部,由院学生工作处、团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下发任职文件,公布任用决定。
四、成立院学生会学生干部遴选任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邵春燕
副组长:张晓霞 顾春风
成 员:高青松 张 茜 焦 琪 许静静 胡晓晴
牟 蕾 武 菲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学生干部选拔机制,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部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主动向学部学生党支部汇报,认真组织、推荐优秀的学生参选,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学生干部工作顺利进行;
2.参选学生要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等相关信息,凡提交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参选资格。各学部团组织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严格按照时间上报相关材料;
3.各学部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学生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认识和了解。要准确把握本次遴选活动的程序安排和考察目的,鼓励各学部团委在学部各类学生组织部的选拔过程中创新推广,努力探索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的科学机制。
附件:
1.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岗位一览
2.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报名表
3.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岗位人选情况统计表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委员会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岗位一览.docx
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报名表.docx
附件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公开遴选学生干部岗位人选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