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学生校级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通大学〔2011〕47号)和《关于组织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内容,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部初审、推荐,学院审核,以下81名同学符合优秀毕业生的初审条件,现予以预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至6月1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6月16日前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85015937,联系人:陆冠臣,邮箱yunke@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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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