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系统全面了解我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于10月12日起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和干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时间
10月12日至11月22日
二:摸排范围
全体在籍学生
三:摸排内容
通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开展谈心谈话、走访宿舍、座谈会等方式摸排需要 重点关爱的学生,尤其关爱以下类别的学生:
1.在校期间存在适应不良的学生;
2.因生理疾病导致心理状况不佳的学生;
3.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超前消费、借贷消费、校园贷(网贷)等消费异常与借贷行为导致经济压力、心理困扰的学生;
4.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
5.家庭结构特殊、家庭关系紧张的学生;
6.有网络异常表现的学生,如:发表悲观言论、游戏成瘾、网络成瘾等;
7.有现实异常行为的学生,如:旷课、旷考、日常行为习惯发生明显异常改变;言行反差、表里不一的“双面人格”表现;回避各项日常学习活动,发布负性甚至极端言论或突然失联等;
8.学业困难,出现考试不及格、学分积欠及留降级,毕业论文推进困难,中期检查或论文盲审不通过等情况的学生;
9.长期学习动机不强,或自觉学业、科研压力大,出现厌学、弃学、自我否定等负性情绪的学生;
10.毕业、就业困难,或面临延期毕业压力的学生;
11.个人感情受挫的学生;
12.同伴关系、师生关系紧张、沟通不畅,或独来独往、人际支持薄弱的学生;
13.患有各类心理障碍,处于康复期、服药期,或因心理问题休学现已复学的学生;
14.有过自杀、自伤行为或倾向,特别是曾自杀未遂的学生;
15.因各种原因存在饮食、睡眠等问题的学生;
16.近期存在明显抑郁、焦虑等负性情绪状态,或情绪失控、生活意义感缺失的学生;
17.历年心理普查为红色预警和心理摸排后需重点关爱的学生;
18.其他需关爱的学生。
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需成为重点关爱、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部要认真组织,发动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联络员、学生骨干、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及研究生导师,广泛深入学生中间,深入了解并掌握学生心理状况。任课教师应关注学生课堂出勤和课堂表现,发现学生无故缺课、课堂状态明显异常或课后无法联系等情况,及时与辅导员沟通。
2.对所发现的需关爱的学生,实施分级干预,逐一建档。
(1)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的学生,选派富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的辅导员或教师进行谈心谈话;
(2)对需要心理咨询或治疗的学生,由学部转介至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或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3)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对本次摸排中上报为“有危机”的学生,无论是否为既往突发心理危机,均须第一时间上报,并根据其最新情况完成摸排情况表;对排查期间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应立即启动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妥善处理后随即报送摸排表至心理中心。
3.请各学部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心理摸排工作,结合“三遍一会八必谈”工作制度,即辅导员每周遍邀重点关爱学生见面,每月遍访所有学生寝室,每学期遍谈所有学生(三遍),学部学生心理状况周周研判、中心专职教师每月深入学部召开学生心理状况研判会(一会),遇到下列情况要及时找学生谈话(八必谈):(1)开学后、考试前等重要节点的重点学生必谈;(2)学生受到处分时必谈;(3)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遭遇重大变故或存在严重亲子关系冲突时必谈;(4)学生思想受到影响、情绪波动严重时必谈;(5)学生因心理困惑引发严重问题或者遭遇心理危机时必谈;(6)学生出现学业严重困难时必谈;(7)学生出现人际矛盾激化或人际明显疏离时必谈;(8)学生出现严重的情感问题时必谈。确保全体学生覆盖无遗漏,做到重点关爱学生底数清、情况明,精准服务,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4.排查工作中务必注意保密,严格管理摸排档案,需重点关爱学生的信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切实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干预过程中,以“确保学生安全”为最大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都要纳入排查体系,并引起足够重视,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5.排查工作完成后,请各学部于11月23日前以学部为单位,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心理摸排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学部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心理中心,并同步更新完善《重点关注学生心理档案》,动态记录学生最新情况。此外,排查期间须持续执行重点关爱学生心理周报制度,坚持一周一报;如有新增重点关爱学生,应及时做好上报,无增减情况的也须零报告。
6.仔细梳理既往重点关爱学生,规范建立“一生一档”,将重点关爱学生的历次心理测评结果及医院就诊记录、主要心理困扰/问题、特殊生活事件、历次约谈记录、家校沟通情况等内容整理归档;有效落实“一生一策”,根据重点关爱学生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具体帮助,明确帮助的内容、目的及时间安排等;严格执行“1+1+3”帮扶措施,持续关注学生心理状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微环境。
7.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谭老师,成老师。
附件1: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心理摸排情况汇总表(xx 学部).xlsx
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