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招聘(三)

发布时间:2026-09-03浏览次数:49

各学部、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学部教学管理服务队伍结构,夯实教学管理工作基础,提升教学运行保障与师生服务质效,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教职工岗位调动管理办法(试行)》(通大院杏人〔20245号),经研究,现面向全院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经管学部综合办公室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含劳务派遣)。其中,具有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报名应聘的,须经党群工作处同意;学生管理岗位人员报名应聘的,须经学生工作处同意。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热心服务师生,恪守保密原则,能够公平、公正地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Excel数据处理等办公技能,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工作严谨细致、认真负责。

3.辅导员报名须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4年。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人员填写《杏林学院院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部门及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至人事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97日。

2.面试或考核。人事处会同经管学部组成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或考核,并择优提出拟聘人选。

3.公示与审批。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管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办理院内转岗手续。转岗后,人员的用工性质保持不变。

附件1 杏林学院院内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