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关于评选2025年度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9浏览次数:12

各学部、各部门:

2025年我院招生工作圆满落幕,面向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成功招收本科新生3151人,顺利完成全年招生计划,部分省市最低录取分超出省控线40余分,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部门、各学部及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我院招生工作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循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决策要求,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确保评选工作的权威性、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招生工作先进集体

1、评选对象:各学部、各部门

2、评选条件:

高度重视招生工作,责任明确、组织健全,有完善的招生工作体系和具体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学院招生工作整体部署;

能及时、认真完成招生常规工作,严格贯彻国家及生源地省各项招生政策与规定;招生宣传工作形式创新,积极采用“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平行志愿填报率高,成绩突出;招生宣传参与人员比例高,师生参与积极性强。

(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各学部、各部门参与2025年招生宣传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2、评选条件:对2025年招生工作有突出贡献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政策水平高,熟悉2025年招生政策和学院专业特色,业务能力强,积极主动开展招生咨询、政策宣讲等工作,圆满完成学院分配的招生任务;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守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抵制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学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招生宣传效果显著,积极参与省招生咨询会、高中走访等线下宣传活动,主动开展线上咨询服务,所负责宣传地区招生人数、生源质量较前三年有明显提升。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1、学院根据各学部负责招生宣传地区的录取人数、生源质量及宣传成效,结合近三年招生数据对比情况,评定招生宣传先进集体1-2个;

2、招生宣传先进个人由各学部、各部门根据各招生宣传小组绩效评价情况推荐,重点参考各招生宣传地区的宣传成效、生源提升情况及个人工作表现。获得先进集体的学部可推荐5名招生宣传先进个人,其他学部可推荐4名招生宣传先进个人,各部门根据参加招生宣传的人数合理推荐招生宣传先进个人;

3、学院对招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给予一定经费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部、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遴选推荐,于525日下班前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推荐材料以学部或部门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科邮箱xlxyzj@ntu.edu.cn

附件: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5年招生宣传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2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