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6年“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浏览次数:10

学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部门、群团组织: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良好氛围。现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践检验,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发送廉洁短信、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组织警示教育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节日期间,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自身行为,不越红线、不碰底线,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吃喝;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酒驾醉驾;严禁铺张奢侈浪费;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作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学院(管委会)纪检委员特约监察员要发挥靠前监督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学院(管委会)纪委将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对责任落实不力、监督缺位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督。联系电话:051383920016,联系邮箱:xljj@ntu.edu.cn


附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doc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纪委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