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通知,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按照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个类别组织,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
(一)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分为省资助项目、省市联合资助项目和省企联合资助项目三类。
1.省资助项目。围绕国际科学前沿,瞄准产业发展紧迫需求,遴选有能力有潜力的科学家和优秀科研团队,开展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协同攻关,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努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2.省市联合资助项目。建立健全与地方共同组织应用基础研究的新机制,调动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创新研究,促进区域原始创新能力提升。由省财政与相关设区市按1:1共同出资,每个指南原则上支持不超过1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
3.省企联合资助项目。发挥企业“出题人”“出资人”“阅卷人”作用,从产业一线需求中凝练科学问题,协同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不超过1项,由省财政与企业按1:2共同出资,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取得卓越成绩,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学院可组织申报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
1.青年基金项目。以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人才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青年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0周岁以下申报人。
2.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凝练科学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
(1)面上项目限报2项;
(2)青年基金不限项,采取自由申报方式,不限制推荐名额。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及参与人作风学风优良,自觉遵守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规范和学术道德。请各学部、部门对本学部、部门项目申请人加强审核,尤其是对申报人及参与人的教育与学术经历、研究工作和成果等方面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2. 申报人必须是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正式在职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鼓励与境外高水平科研实体开展基础研究合作与交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申报项目。
3.项目研究内容符合基础研究计划定位要求,申报人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填项目研究属性。项目名称、考核指标和研究内容等要体现基础研究特点,不与指南内容简单重复,避免“示范”“开发”“应用”等非基础研究内容,避免过时或已成熟的研究课题(项目定位不符合要求的,会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 )。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4.项目研究内容要契合指南。重点项目,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应符合指南的全部或主要内容(专题或指南有细分方向的,符合其中1个方向的全部或主要内容)。
5.鼓励和支持青年人员申报本计划项目。推荐的重点项目中,由4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60%。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年轻人。
6.省基础研究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自主依规安排经费使用。重点项目实行预算制,申报人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1号)及有关规定,根据科研任务的实际需要,认真编制项目预算,不简单按省财政资金控制数设置。
7.关于申报限项相关要求。
原则上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不得将同一项目(同一人员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申报的,产出目标与实施路径高度相似的不同项目原则上应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部门或其他渠道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8.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9.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10.申报人在撰写申报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须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报人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报书。
11.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12.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厅系统干部职工廉洁履职“十不准”等规定,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它事项
1.请各学部、部门将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xlkcc@ntu.edu.cn,纸质版盖章),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统一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合作处(启东校区综合楼311室)参加院内遴选,院内集中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5日下午15点,逾期不予受理。因填报系统暂未开启,提交遴选申报材料参考申请书模板(附件4),申报书最终模板以申报系统为准。
2.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项目正式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提交,申报阶段一般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手续,扫描形成 PDF 格式上传。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3.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6年拟立项项目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通过江苏数字科技平台“打印项目申报材料”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联系人:陆冠臣 联系电话:83920529。
附件:
3.
附件3. 2026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4.
附件4. 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zip
科技与产业合作处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