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6〕1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1.成果的申报者限1人,隶属于成果署名的作者范畴,成果署名与公开出版物应一致。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2.推荐成果限以“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高等教育”理论框架成果,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
二、申报成果内容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内容在学科归属上应隶属于“高等教育学”,即以高等教育为核心,可同时涵盖与高等教育研究相关的其他教育类范畴:
A.教育基本理论B.教育心理C.教育信息技术D.比较教育E.德育F.教育政策与领导G.教育发展战略H.基础教育I.高等教育J.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K.教育经济L.体育卫生美育M.民族教育N.国防军事教育0.教育史P.课程与教学Q.学前与特殊教育R.教师教育S.教育评价T.工程教育与科学教育
属于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不予受理。
三、申报成果形式
1.参评成果为公开发表的文章,一般是指发表于报纸、杂志、内参等的文章;公开发表的论文,一般是指发表于学术期刊或收录于学术会议、论文汇编等的论文;公开发表的著作,一般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学术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围绕同一研究主题。
3.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四、参评成果时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五、材料报送
1.申报者填写《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五份),《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附成果原件及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
2.如无法提供成果原件,具体要求如下:(1)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封底等;(2)著作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等;(3)文章复印件需包括报纸名称、发表日期、版面号等。
3.各学部汇总整理后将纸质版材料于5月22日报送启东校区综合楼315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到邮箱:xljyk@ntu.edu.cn,邮件主题注明“xx学部成果奖申报材料”。成果为著作的,可以只提供包含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的电子版。
联系人:郑先平;联系方式:83920017。
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