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十五五”规划开局为新起点,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和校党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结合学院(管委会)实际,对2026年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管委会)全体干部、党员
二、培训内容
(一)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论述。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深刻理解“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战略任务,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学时应占干部、党员教育培训总学时的50%以上。
(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引导干部、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开展纪法专题教育、警示教育等,引导广大干部、党员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读通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等著作材料。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等相结合,坚决纠治政绩观偏差,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等,结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校在行动”系列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6月底前组织开展1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教育。
(五)党的宗旨教育。结合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干部、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六)革命传统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融入党员教育日常,注重挖掘校本资源、红色资源,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组织实践研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党员不断增强学党史用党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党性教育中厚植红色基因。
(七)形势政策和中心工作教育培训。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开展世情国情党情校情、高等教育发展形势以及知识技能等培训。围绕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全体干部、党员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推动学校、学院(管委会)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三、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一)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
培训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文件要求。由校党委、学院(管委会)党委分层分类统筹开展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加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及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培训,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等的教育培训。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党组织书记讲党课、专家报告会等方式,打造“迅速学、深度学、实践学”的“三学模式”,聚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学时要求: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110学时,科级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90学时。参加网络自学不少于50学时。
(二)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培训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重点围绕提升党建工作实务(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党员教育管理等基础党务知识)、党建工作方法(高校党建“双创”“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产业链党建行动等项目或团队培育)、党建业务融合(党建工作机制创新、活动创新案例、基层党建典型工作经验)等内容,由校党校定期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专题培训,学院(管委会)党委组织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定期开展集中学习。
学时要求:全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56学时。
(三)教职工党员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重点围绕立德树人、师德师风开展培训,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加强教职工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引导教职工党员将正确政绩观落实到教书育人和科研攻关中,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各教工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形式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学时要求:全体教职工党员(含预备党员)及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全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32学时。
(四)学生党员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严格党性锻炼开展培训,引导学生党员正确认识“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大局,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情怀,引导学生党员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建功立业。学院(管委会)党委统筹组织培训班,各学生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形式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学时要求:本科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全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32学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职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开展针对性学习教育,落实教育培训任务。
(二)加强学风建设。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学深悟透上出实招。
(三)严格组织考核。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党支部堡垒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制定并落实本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4月15日中午前报送《2026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表》,11月27日前报送《2026年党员教育培训落实表》。以上材料请签字盖章纸质版交党群工作处,电子档发至党群工作处邮箱:xldq@ntu.edu.cn。
党群工作处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