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院(管委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8浏览次数:1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学院(管委会)广大党员干字当头、勇挑大梁,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院(管委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管委会)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度学院(管委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自觉学习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恪守政治立场,始终对党忠诚、践行初心使命;带头担当尽责、锐意进取,立足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或学习成长岗位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充分彰显先锋模范本色,在关键时刻与急难任务中走在前、作示范,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建设贡献积极力量;严守党纪校规,品行端正、作风朴实、严于律己,深受广大党员和师生好评。须为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熟练掌握党建理论与业务规范,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业务能力与工作实绩突出;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用心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与联系服务工作,党性坚定、作风务实,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在党员师生中口碑好、威信高。须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3.先进基层党组织: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充分彰显,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师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成效明显;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务实、作风过硬、廉洁自律,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得到党员和师生的广泛信任与支持。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影响社会事件。

(二)注意事项

1.注重统筹考虑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注重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向基层党支部倾斜。

2.近三年来获得院级及以上同一类型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加申报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不交叉,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不得同时推荐为优秀个人。

二、推荐名额及范围

(一)推荐名额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单位可推荐名额如下:

1.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本单位教职工正式党员数的10%推荐候选人(四舍五入)。各党总支推荐1名学生正式党员为候选人。

2.优秀党务工作者:直属党支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党总支可推荐候选人数不超过所辖支部数。

3. 先进党支部1个。

学院(管委会)党委拟表彰先进党支部5个、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教工优秀党员22名、学生优秀党员2名。学院(管委会)党委在院级表彰的基础上,按推荐排序择优推荐校级、市级表彰对象。

(二)推荐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在学院(管委会)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院(管委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3.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管委会)所属的各基层党支部。

三、工作要求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严格遵循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履行好领导把关责任。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始终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全面了解推荐对象的日常表现,以实际工作成效和师生公认度作为评价依据,重点对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进行严格审核。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推荐参评。

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对待师生举报与意见反映,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未按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出现失职失察、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积极选树典型、宣传典型,着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注重发掘和梳理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突出工作实绩的先进典型,深入总结宣传其感人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带动作用。学院(管委会)党委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开展评审,在征求纪委及相关方面意见后,研究确定校级表彰对象,并从中择优确定南通市“两优一先”推荐对象

四、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负责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推荐汇总表》,于4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ldq@ntu.edu.cn413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份报送党群工作处启东校区综合楼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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