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3浏览次数:10

各学部、职能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6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新兴专业、省重点产业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资助各地、各行业重点和急需的课题研究、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简章》(附件1)。

二、申报类别、期限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访学人员分为三类:

1.访问学者,在外时间为3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

2.高级研究人员,在外时间为13个月;

3.课题组人员,在外时间为13个月。

以上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

三、申报程序

1.请各部门对照《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简章附件1的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申报。

2.申请人按照各项目申请材料要求(附件2)提供相应申请材料,提交所在部门审核。

3.各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填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相关情况统计表》(附件5

材料上报

1.申报人个人申请材料(纸质一式两份,按照顺序排放,请勿装订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2.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单位推荐意见表》

3.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相关情况统计表》。

上述材料纸质版于422日前一并报送人事处,电子文档发送至xlrsc@ntu.edu.cn

注意事项

1.已出国(境)进修人员,须回国工作满三年后方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2.本年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

3.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不得自行改变国别,逾期不派出则资格取消。


附件:

1.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简章.docx

2.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材料要求.doc

3.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4.202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1).xls

5.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相关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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