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全面提升实验与实践教学质量,加强相关教学环节的过程管理,确保各学期的实验(包括课内实验)、实习和课程设计课程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践课程教学总结
各学部根据2025-2026-1学期实践教学任务和其实际教学实施情况,填写《2025-2026-1学期实践课程实施情况反馈表》(附件1-1)和实习总结(附件1-2)。
注:如本学期初课程设计和实验课程已提交授课计划书,实习课程已提交实习实施计划,且课程实际实施安排与计划书一致,仅需在汇总表“有无调整计划安排”字段列填写“无”即可。若相关实验和实践课程教学计划材料 还未提交,请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二、实践课程教学计划制定
根据2025-2026-2学期的实践教学任务,各学部需根据学部专业教师的实践课程授课计划,认真填写《2025-2026-2学期实践类课程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2-1)。
(1)实验(课内实验)、课程设计授课计划书提交:所有任课教师需为所承担的实验(课内实验)、课程设计课程提交授课计划书(附件2-2)。在授课计划书中,请务必详细写明上课日期与节次、上课地点、任课教师等,该数据核实后,将作为启东课时补贴学时依据。
(2)实习类课程实施计划提交:所有任课教师需为所承担的实习课程提交详细的实施计划(见附件2-3和附件2-4)。校内集中实习的请务必在集中实施计划中详细填写教学安排,该数据核实后,将作为启东课时补贴学时依据。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各部门请于2026年3月5日前,将《2025-2026-1学期实践类课程实施情况反馈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学部盖章)纸质版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启东校区综合楼319室)。同时,也请于2026年3月13日之前将实践类课程教学计划纸质材料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相关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lsjk@ntu.edu.cn。联系人:于成鑫,联系电话:83920028。
附件1-1:2025-2026-1学期实践类课程实施情况反馈表.xlsx
附件1-2:2025-2026-1学期XX学部实习总结.docx
附件2-1:2025-2026-2实践类课程教学计划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6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