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启东校区2026年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2浏览次数:11

为进一步优化启东校区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南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及《南通大学启东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2026年启东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通行证管理制度

启东校区电动自行车继续实行一人一车一码(即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的实名制管理。

1.通行证有效期:根据办法规定,学生电动自行车通行证按颜色区分有效期,色通行证已于2025过期。目前,黄色通行证有效期2026暑期前,蓝色通行证有效期至2027暑期前,紫色通行证有效期至2028暑期前

2.毕业离校处理:持有上述通行证的学生毕业后,须将电动车带出校园自行处置,其车辆禁止再次进入校园。

3.特别提醒:持有黄色通行证的车辆将于2026年暑期到期,请相关车主提前做好规划。

二、规范车辆流转与准入

1.二手车交易: 学生之间通过交易获取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其校园通行权限以原车通行证的有效期为准。通行证一旦过期,该车辆禁止进入校区。

2.违规车辆处理: 凡是无通行证、使用伪造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在校内行驶和停放情节严重报公安部门处理。

三、加强教职工车辆管理

1.依规使用: 校区教职工骑行电动自行车进校,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在指定停车区域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及通行证严禁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车辆变更: 教职工更换电动自行车时,须在办理新车上牌的同时,现场注销原有车牌(实行以旧换新)。

3.新进及离职办理: 新进教职工如需办理电动自行车通行证,请及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报启东校区管委会安全与督查办公室办理。教职工离职时,须将电动自行车通行证上交至所属管理部门注销。

四、严查违规充电行为

为防范火灾事故,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或其电瓶带入楼宇、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所有车辆必须在校区指定的集中充电区域(充电桩/棚)充电。

五、落实违规处理机制

安全与督查办公室将定期统计多次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名单,并通报其所在部门/学部,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开展违规车辆清理行动

安督办将于202632起,对校园内无通行证及违规的电动自行车开展常态化集中清理。

1.清理措施: 将对违规车辆统一清理及代管

2.存放地点: 综合楼北侧滴滴单车还车点。

3.认领流程: 车主可在2026629日到2026710日工作日(08:30-11:3014:00-16:00期间,履行相关认领手续(见附件2)后,将车辆带出校园其他时间不予认领。

特别提醒: 逾期未认领的车辆将视为废弃无主车辆,由学(管委会)统一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83920109

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附件1:启东校区教职工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xlsx

附件2:违规电动自行车取车单.xls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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