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美高校辅导员”和“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1浏览次数:11

学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最美高校辅导员”和“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最美高校辅导员: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扎根学生在重大重要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有力,作出积极贡献,高质量完成组织交付的急难险重任务,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5.示范作用显著。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担任省级或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助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6.参与推荐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面向艰苦和边远地区适当倾斜。

7.符合1-6推荐要求,且曾获评2023年、2024年江苏省最美高校辅导员或2020年以来获评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及以上的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最美大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4.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6.符合1-5推荐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曾获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年度人物”或“最美大学生”的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江苏省可推荐最美高校辅导员候选人6人、最美大学生10人。每校每个类别限推荐1人。超额申报和个人直接申报均不予受理。

三、工作流程

有申报意愿的学部请按附件1、2要求,于226日前,向学院学生工作部思政教育与学生管理科提交以下材料:

1.经学部审定的被推荐人事迹材料、事迹简介电子版(WORD 版)各1份。

2.被推荐人所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励情况,请将同一被推荐人的所有证书扫描件汇总为一个PDF文档。如有其他事迹佐证材料,请另行汇总为一个PDF文档。上述 PDF 文档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推荐审核职责,加强负面清单核查,确保申报人信息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申报推荐工作公开透明。

(二)请根据附件1、2要求认真填报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修改。


附件:

1.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最美高校辅导员”和“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学生工作部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