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通大学师德考核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通大委教师〔2025〕3 号)及《关于做好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2025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学院(管委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各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经个人自评、综合评议等程序对本小组教职工进行师德考核,考核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全部参评人员均为合格。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至2月3日。如有意见,请以适当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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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