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部:
根据《南通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通大委宣〔2024〕6号)、《南通大学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通大委宣〔2024〕7号)、《南通大学新闻宣传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通大委宣〔2024〕8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新闻宣传成果报送及优秀通讯员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新闻宣传成果报送
1.报送材料: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由各单位组织采写并被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录用的,正面宣传本单位的消息、通讯、新闻图片等新闻体裁作品。
新闻媒体以《南通大学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规定为准。党委宣传部根据报送材料,进行各单位年度新闻宣传工作积分统计。有师生署名的新闻作品,将进行个人新闻宣传成果奖励。
2.报送要求:
各单位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5年度新闻宣传成果报送表》(附件1),并附上每篇新闻作品的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盖章。
二、2025年度新闻宣传优秀通讯员评选
1.评选范围:
全院教职工通讯员
2.评选标准:
(1)严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带头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
(3)积极参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主动撰写新闻报道,及时充分展示学校及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在校内外媒体平台发表新闻作品数量较多、时效性强、质量较高;
(4)认真履行“三审三校”新闻审核流程,无失实报道、责任差错现象,并能根据相关意见或建议进一步修改,保证稿件质量。
3.评选方式和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工通讯员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5年度新闻宣传优秀通讯员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按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初审推荐。根据评选标准确定推荐人选,将申报表盖章后报党群工作处。
(3)评选及表彰。党群工作处根据推荐情况,结合评选标准进行审核评定,并公布表彰名单、颁发证书。
上述两项纸质报送材料请于1月8日下班前提交至综合楼号楼40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xldq@ntu.edu.cn。
联系人:刘建,联系方式:83920023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5年度新闻宣传成果报送表.xls
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5年度新闻宣传优秀通讯员申报表.doc
党群工作处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