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各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学和科研成果类专项工作量补助办法》(通大院杏〔2025〕22号)、《南通大学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修订)》(通大〔2022〕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与各学部(部门)互校,现将拟认定的我院2025年度科研成果类工作量补助业绩分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教师反馈给学部(部门)汇总,经学部(部门)统一核查后签字盖章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合作处,或者向学院专职纪检监察员反映。
联系电话:83920003(专职纪检监察员)
83920529(科技与产业合作处)
科技与产业合作处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