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学和科研成果类专项工作量补助办法》(通大院杏〔2025〕22号)、《南通大学教学业绩分计算办法(修订)》(通大〔2024〕7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与各学部(部门)互校,现将拟认定的我院2025年度教学成果类工作量补助业绩分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教师反馈给各学部(部门)汇总,经学部(部门)统一核查后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或向学院专职纪检监察员反映。
联系电话:83920003(专职纪检监察员)、83920020(教务处)。
教务处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