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部门:
为及时了解我院教师教学类成果情况,顺利推进年度工作量补助等工作,学院拟进行2025年度教学类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以“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2.教学类成果包括教学研究课题、教研论文、教师教学竞赛、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指导学生竞赛等;
3.于2025年1月1日以来取得,或于2024年取得且属于《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学和科研成果类专项工作量补助办法(通大院杏〔2025〕22号)》中教学成果范围(具体见附件2-3重大重要成果类专业工作量补助成果目录)但在2024年度未领取专项工作量补助。
二、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7日,逾期今年不再组织补报。12月18日—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可转入下一年度统计。
三、报送要求
1.请各学部(部门)通知相关教师认真对照学院文件(附件1)和重大重要成果类专业工作量补助成果目录(附件2-3)梳理教学成果,填报相关表格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相应学部(部门)审核,学部(部门)审核后将原件退还。
2.请学部(部门)12月17日前将整理汇总后的统计表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统计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
联系人:吴秋雨;联系电话:83920017;邮箱:xljyk@ntu.edu.cn。
通大院杏〔2025〕22号 关于印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学和科研成果类专项工作量补助办法》的通知.pdf
2025年度南通大学杏林学院重大教学和科研成果类专项工作量补助成果目录.xlsx
2025年度南通大学杏林学院重要教学和科研成果类专项工作量补助成果目录.xls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