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1浏览次数:1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认真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就我院组织开展2025年度“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三、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3.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4.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5.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

6.法治宣传教育法;

7.全民普法40年来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等。

四、活动内容

1.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教育部定于12月4日(星期四)上午10:00-11:20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届时将在南京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步连接参与活动。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2.积极传唱宪法主题歌曲。各单位要借助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12月底前,学院将根据各单位作品报送情况,择优在校内新媒体平台展示,并推荐优秀传唱作品到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法治教育。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宣传内容,通过具有创新性、吸引力的活动形式,自行组织开展校园普法活动,丰富校园法治文化,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日常生活,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各单位将“宪法晨读”活动开展情况的材料(图片、视频等)电子版于12月10日前,优秀传唱作品于12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xldq@ntu.edu.cn。联系人:刘建,联系电话:83920023。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docx




党群工作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