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教职工进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通大院杏人﹝2025﹞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进修期满人员汇总和规范2026年度教职工进修工作管理,使教师进修按计划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期满登记
如有已取得学历(学位),但尚未登记的人员,请本人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变更学历(学位)信息;如进修任务尚未完成且需延期的人员,请通知本人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二、进修计划申报
请拟于2026年进修的教职工下载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表》,经所在部门或学部签署意见后,于11月24日(周一)上午下班前交人事处。学院将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和相关规定确定明年计划。
三、其他
教师派出进修学习的专业和内容应与所从事的工作有直接联系,并与本单位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相一致。
人事处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