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号)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通大院杏学〔2024〕36号)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条件
1、获2024-2025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并经学院认定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4、本学期已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1、2025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215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学院按高年级获奖学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 ||
学部 | 高年级获奖学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人文学部 | 150 | 49 |
理学部 | 77 | 25 |
经管学部 | 84 | 28 |
信息学部 | 150 | 49 |
工学部 | 119 | 39 |
医学部 | 75 | 25 |
学院 | 655 | 215 |
三、时间节点
10月30日下午16:00前将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盖章后报送至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以“**学部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xlzz@ntu.edu.cn。学部留存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