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7浏览次数:13

各学

    为科学、规范、精准认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通大院杏学〔202438号),现就我院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全日制2025级在读普通本科学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学部辅导员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通知传阅(附件1),申请认定的学生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菜单,填写家庭情况认定申请,如有证明材料可拍照上传至系统

2.老师家访

采用实地走访与线上“云”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申请认定的学生全面开展家访工作。在家访过程如实采集相关信息,做好家访记录,及时归档总结,为受访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并录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供后续资助认定与资助育人工作使用,家访信息长期保留并可追溯。

3.认定

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专业年级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家庭情况量化分、家访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民主评议表》可参考附件3,初步认定后提交所在学部审核。

各学部对民主评议小组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报学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于1013日前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认定结果。

4.学院认定

学院审核学部填报材料,经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认定结果。

具体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确保每一位学生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每一位需要资助的学生对申请途径、流程等环节应知尽知。

2.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托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手段精准识别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对所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先家访后认定”,对系统比对出的特殊困难学生(见系统)但本人未申请的,要主动关心了解情况,公平、公正、精准地开展认定工作,确保将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

3.对于少数确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申请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可在认真核查、集体审议基础上,免于资助。如学生放弃认定以及申请各类资助,请下载《本科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说明》(附件4),请学生签字确认,由学部装订存档。

4.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证明材料,按年度汇编成册存档。



附件: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传阅单.doc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网上申请工作流程.doc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民主评议表》(参考).xls

附件4:《本科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说明》.doc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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