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部、各职能部门:
为迎接学校巡察整改验收,现就巡察整改问题销号佐证材料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要求
1.佐证材料由牵头部门负责统稿,责任领导审查确认。
2.佐证材料经纪检监察专员审核,确定为整改问题销号。
3.佐证材料需对应问题清单中的每个具体问题,按一问题一档案原则建立独立文件夹。
二、材料报送规范
1.材料以电子形式报送,格式为word文档。电子材料按牵头部门名称命名总文件夹,子文件夹命名为问题序号+问题简述,子文件夹内包含材料目录清单和按清单排序的佐证材料。
2.佐证材料中有通讯报道截图(或采用“打印另存为PDF”方式保存)、扫描件的要确保清晰可辨。
三、时间节点要求
佐证材料请于2025年7月3日前报送至党群工作处,邮箱:xldq@ntu.deu.cn。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