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职能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关于推荐评选2025年南通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经研究,现将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在职在岗教职工,工作满3年,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人才培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业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改革创新意识强,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成绩显著,为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推荐指标
根据工会小组设置情况,分为11个推荐小组,推荐指标不超过本小组教职工总人数的5%,具体指标数详见附件3。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党委向学校推荐2名作为南通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员要求按照南通大学通知精神执行)。
三、评选程序
1.各推荐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根据分配的指标自下而上认真酝酿推荐候选人,切实做到公开推荐、民主评选、接受监督。推荐名单须在推荐小组范围内公示。6月26日(周四)前,各推荐小组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文档到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档至xlrsc@ntu.edu.cn。
(1)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 1);
(2)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3)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说明。
2.学院(管委会)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评选结果报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后,予以表彰。
四、其他事项
1.各推荐小组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要注意发现和推荐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荐人选应向教学科研第一线表现优异的教职工倾斜。评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评选中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除取消名额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近三年已获得过学院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师德标兵(我最喜爱的教师)等相关荣誉称号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推荐评选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