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5年职称评审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7浏览次数:10

各学部、职能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杏林学院理事会相关决议,由南通大学委派至杏林学院管理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报杏林学院职称:

1.在杏林学院工作满3截止至上年1231

2.职称评审通过后,承诺自愿继续在杏林学院服务8年及以上。

申报2025年职称评审的人员于618日之前,按关于做好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