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9浏览次数:21

各学部、系:

我院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各学部、系要灵活调整相关教学安排,组织多方关心、指导学生,优化论文查重、答辩等节点要求,压缩管理环节,为毕业生论文研究和撰写争取时间,确保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各项工作需遵守国家、省、学院文件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日程安排

工作安排

工作要求

4月29日-6月6日

1.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和查重检测

(1)对毕业设计(论文)格式检测;

(2)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1。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采取线下答辩形式。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成绩“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

(2)成绩由答辩录入员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4.毕业设计(论文)院级评优

(1)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办法》组织院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申报:

·院级优秀论文申报,提交(电子档):

·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

·毕业设计(论文)浓缩稿;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表》;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

·院级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提交(电子档):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排序表》。

6月10日

1.毕业设计(论文)省级评优

(1)省级优秀论文申报:

拟申报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篇和团队另须分别填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各学部申报名额另行通知)(电子文档)。

2.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和工作总结

(1)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学系进行整理装订后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  

 8月(暂定)

1.江苏省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

(1)参照往年毕业设计(论文)评优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具体评事宜另行通知。

2.教育部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1)按教育部学位中心及省教育厅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相关通知要求做好抽检准备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学部自查

各学部要认真组织,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及省教育厅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学部毕业论文抽查工作,包含格式检查和内容检查两个方面:

1.对毕业设计(论文)(封面、诚信承诺书、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以及参考文献等)进行格式检查,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2.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四个方面进行内容检查,各专业内容检查评议要素及评价细则详见附件3。

检查以专业为单位,鼓励教师自查互查、学部抽查,具体检查形式由学部自定,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往年教育部抽检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情况及延迟取得学位证书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抽查比例为100%。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部、系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PDF电子版及相关excel电子表格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xlsjk@ntu.edu.cn),已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的无需再报送电子材料。

学部自查结果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部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于6月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xlsjk@ntu.edu.cn

联系人:于成鑫,联系电话:83920028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和查重检测工作要求.docx

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doc

附件3: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及评价细则.docx

附件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部自查情况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