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
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分A类和B类,A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B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二)鼓励申请人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面上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的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及其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累计获得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支持两次(含)以上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五)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省立校助自筹经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七)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院限报10项。
(八)项目正式申报前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
(九)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合作申报的项目(需提供相关合作基础佐证)。
三、材料提交
1、各学部、部门于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含附件一式3份“附件正反面打印一并装订成册”)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报送科技与产业合作处(启东校区综合楼311)。
联系人:于成鑫;联系电话:83920529
邮箱:xlkcc@ntu.edu.cn。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5年度).doc
附件2.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与产业合作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