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系统全面了解我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于3月20日起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底排查和干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和干预时间
3月20日至4月20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籍学生。
三、工作内容
(一)通过辅导员、班主任、任课老师深入学生开展谈心谈话、座谈会等方式摸排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尤其关注以下类别的学生:
1.在校期间存在适应不良的学生;
2.因生理疾病导致心理状况不佳的学生;
3.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心理困扰的学生;
4.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
5.家庭结构特殊、家庭关系紧张的学生;
6.有网络异常行为的学生,如:发表悲观言论、游戏成瘾、网络成瘾等;
7.有现实异常行为的学生,如:旷课、旷考、日常行为习惯发生明显异常改变等;
8.学业困难,出现考试不及格、学分积欠及留降级等情况的学生;
9.长期学习动机不强,或自觉学业压力大,出现厌学、弃学等负性情绪的学生;
10.毕业、就业困难学生;
11.个人感情受挫的学生;
12.同伴关系、师生关系紧张,或独来独往、人际支持薄弱的学生;
13.患有各类心理障碍,处于康复期、服药期,或因心理问题休学现已复学的学生;
14.有过自杀、自伤行为或倾向,特别是曾自杀未遂的学生;
15.存在饮食、睡眠等问题的学生;
16.近期存在明显抑郁、焦虑等负性情绪状态,或生活意义感缺失的学生;
17.历年心理普查和心理摸排后需重点关注的学生;
18.其他需关注的学生。
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需成为重点关爱、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四、排查工作要求
1.各学部要认真组织,发动班级心理委员、寝室长、学生骨干、班主任、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广泛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并掌握学生心理状况。
2.对所发现的需关注的学生,实施逐一建档,分级干预。
(1)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的学生,请富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的辅导员或教师进行谈心谈话。
(2)对需要心理咨询或治疗的学生,由学部转介至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或精神卫生机构。
(3)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对学生进行约谈、辅导、转介、心理危机填报及其他各类干预措施,均需做好过程管理,注意留痕。若发现危机事件萌芽,随时报送、即时干预。
3.请各学部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心理摸排工作。实施“八必谈”并做好工作台帐。辅导员遇到下列情况要及时找学生谈话(即“八必谈”):开学后、考试前等重要节点的重点学生必谈,学生受到处分时必谈,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者遭遇重大变故时必谈,学生思想受到影响、情绪波动严重时必谈,学生因心理困惑引发严重问题或者遭遇心理危机时必谈,学生出现学业严重困难时必谈,学生出现人际矛盾激化时必谈,学生出现严重的情感问题时必谈。确保底数清楚,学生覆盖无遗漏,做到精准服务,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4.摸排工作中注意执行心理工作保密制度,严格管理摸排档案,需关注学生的信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切实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干预过程中,确保学生安全为最大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都要纳入排查体系,并引起足够重视,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5.排查工作过程中,严格落实辅导员、班主任每周遍邀重点关注学生见面,每月遍访所有学生寝室,每学期遍谈所有学生,每月召开学生心理状况研判会的工作要求。学生心理摸排汇总情况请各学部务必及时在学生心理档案系统中更新,电子报表与纸质报表(见附件1和附件2)请于4月20日前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后续重点关注学生的增减情况,采用周报制,一周一报,无增减情况须执行零报告。
6.梳理既往重点关注学生,学部坚持每周开展重点关爱学生分析研判会,规范建立“一生一档”,将重点关注学生的历次心理测评结果及医院就诊记录、主要心理困扰/问题、特殊生活事件、历次约谈记录、家校沟通情况等内容整理归档;实施“一生一策”,根据重点关注学生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具体帮助,明确帮助的内容、目的及时间安排等;严格执行“1+1+3”帮扶措施,持续关注学生心理状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微环境。
7.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51383920039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