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校党委组织部的相关部署,3月20日前,学院(管委会)全体党支部需开展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认真开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相关步骤
(一)认真组织会前学习
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中办发〔2024〕62号)等,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大意义,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打牢思想基础。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面向党员、群众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三)深入对照查摆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摆突出问题、找准思想根源,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一是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始终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时刻以《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以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政治勇气,直面矛盾问题不回避,铲除顽瘴痼疾不含糊,应对风险挑战不退缩,奋力打开改革发展新天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防范纠治“新形象工程”,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守住兜牢民生底线,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四是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规范网络空间言行,引导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主动正确发声、敢于善于斗争。
(四)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会议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通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有关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和本次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二是主要负责同志代表支委班子作对照检查。三是支部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支部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四是主要负责同志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开展202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
各党支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程序进行。支部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投票测评。党支部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党员现实表现,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为每个党员确定等次,对每个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所有组织关系在支部的党员必须参加民主评议。党支部要将评定结果及时向本人反馈,并报送党群工作处审查备案。
(六)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会后,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逐项改进提高。同时,做好情况通报、上报。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通知精神,指导所属支部认真组织、有序开展、按时完成。
(二)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导所属支部做好会议记录以及会议材料、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于3月20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附件3)以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报送党群工作处,邮箱xldq@ntu.edu.cn。
中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