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4年度聘用人员履职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2浏览次数:11

各学部、职能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聘用人员履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严格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作用,结合实际,现将杏林学院2024年度聘用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杏林学院受聘担任建设发展顾问、学部主任及退休返聘教师位的相关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结果

履职考核以聘用岗位工作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不设合格比例。

三、考核程序

相关聘用人员的履职考核与学院在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同期进行,具体考核程序组织如下:

1.个人总结。根据聘用岗位职责与实际承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并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相关聘用人员履职考核表》(附件1)。

2.民主测评与述职。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民主测评,具体实施工作由相关联系部门负责协调。

3.形成考核意见。基于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及公开述职等环节的综合评估结果,形成最终的考核意见。

请相关联系部门将聘用人员履职考核表(附件1)和测评结果于1月10日前交人事处。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聘用人员履职考核表.docx

人事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