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全面提升实验与实践教学质量,加强相关教学环节的过程管理,确保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末及第二学期的实验(包括课内实验)、实习和课程设计课程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实践课程教学总结
各学部根据2024-2025-1学期实验、实践教学任务和其实际教学实施情况,填写《2024-2025-1学期实习、课设和实验课程实施情况汇总表》(附件1)。
注:如本学期初课程设计和实验课程已提交授课计划书(附件2-2或4-2),实习课程已提交各环节实习教学计划(附件3-2和3-3),且课程实际实施安排与计划书一致,仅需在汇总表“有无调整计划安排”字段列填写“无”即可。若相关实验和实践课程教学计划材料 还未提交,请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二、实验与实践课程教学计划制定
(1) 实验教学计划汇总:请各学部根据“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准确填写《2024-2025-2学期实验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2-1)。请确保汇总表内容与教学任务完全一致,如有任何变动,请及时与各开课单位的教务员沟通修改,并在备注栏中详细注明修改信息。
(2) 实验授课计划书提交:所有任课教师需为所承担的实验项目(包括课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开放性实验)提交实验课授课计划书(附件2-2)。对于课内实验,请在理论课授课计划书中明确列出具体实验信息,包括实验项目名称、实验地点、实验周次与节次、实验指导教师等。
(3) 实验用车安排:下学期需前往其他校区进行实验教学的任课教师,请与实验承担部门提前协商,并统计汇总班级、时间、人数等相关信息。需用车的学部请务必填写《2024-2025-2学期学生实验用车安排表》(附件2-3),以便及时安排实验用车。同时,请尽量避开节假日前后安排用车,以减少因调课、停课导致的用车安排变动。
(1)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请各学部依据“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任务”,按时完成《2024-2025-2学期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3-1)的填写工作。
(2) 各环节实习教学计划提交:所有任课教师需为所承担的实习课程提交详细的各环节实习教学计划(见附件3-2和附件3-3)。
3.课程设计教学计划安排
(1)课程设计教学计划汇总:根据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各学部需根据学部专业教师的课程设计授课计划,认真填写《2024-2025-2学期课程设计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4-1)。
(2)课程设计授课计划书提交:所有任课教师需为所承担的课程设计课程提交课程设计授课计划书(附件4-2)。在授课计划书中,请务必详细写明具体的上课信息,包括上课地点、上课周次与节次、任课教师等。
各部门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2024-2025-1学期实习、课设和实验课程实施情况汇总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学部盖章)纸质版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启东校区综合楼319室)。同时,也请于2025年2月23日之前将实习、课设及实验课程的教学计划纸质材料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相关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lsjk@ntu.edu.cn。
联系人:于成鑫,联系电话:83920028。
附件1:24-25-1学期实习、课设和实验课程实施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1:2024-2025-2学期实验教学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2-2:2024-2025-2学期实验授课计划书.doc
附件2-3:2024-2025-2学期学生实验用车安排表.xls
附件3-1:2024-2025-2学期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2:2024-2025-2学期实习实施计划(分散).doc
附件3-3:2024-2025-2学期实习实施计划(集中).doc
附件4-1:2024-2025-2学期课程设计教学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4-2:2024-2025-2学期课程设计授课计划书.doc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