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学院(管委会)工会工作,发挥职能,进一步调动全员教职工积极性,团结带领广大工会会员积极为学校学院高质量发展做贡献,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结合南通大学《关于评选2024年度南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管委会)2024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来学院(管委会)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工。评选名额按照学院(管委会)教职工总人数的10%进行计算。
二、评选条件
1.作风正派,团结协作,遵纪守法。
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先进理论,积极践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教育创新精神,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
4.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主动、认真完成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与大局观念;能带动和影响其他会员积极参加工会工作、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5.热心服务于教职工,热心公益事业,乐于为大家办实事,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受教职工拥护和信任。
6.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为工会工作出谋划策;积极参加学院民主管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今年共分十一个评选小组,分别为:机关第一小组、机关第二小组、机关第三小组、机关第四小组、基础学部小组、人文学部小组、理学部小组、经管学部小组、信息学部小组、工学部小组、医学部小组。
2.各小组参照评选条件和个人工作实际,按分配名额(附件1)进行民主推荐,并在小组范围内进行排序,填写《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2024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请于下周一(12月16日)下班前报送推荐结果和《申报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lzhb@ntu.edu.cn,纸质档交至学院办公室(综合楼413室)。联系人:严静,联系电话:83920047。
3.学院(管委会)将从各小组推荐名单中评选出9人作为南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经学院(管委会)审批后上报校工会。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2024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2024 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3:2019-2023年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工会先进个人名单汇总.docx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