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征集提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浏览次数:13

各学部、各部门:

为了做好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截止到20241125日。

二、提案的内容

属于学院(管委会)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学院(管委会)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院(管委会)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不属于学院(管委会)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按提案对待:

1.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2.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内容遵循一事一案的原则,一表只填写一个提案。提案表格要求填写:“案由”须写明提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存在问题、产生原因和要达到的目的等;“建议”即提出对解决存在问题的设想和建议;“编号”由院教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填写。

2.必须填写提案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要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或打印稿)。

3.提案一般由教职工代表一人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代表附议,经提案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

提案征集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提高提案质量,促进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由各工会小组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工作,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为学院(管委会)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

请同时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提交提案表,且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工会小组,各工会小组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于1125日下班前将本小组提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lzhb@ntu.edu.cn,同时将纸质版交至启东校区综合楼A413办公室,联系人:严静,联系电话:0513-83920047


杏林学院(启东校区管委会)四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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