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学院将对2024年建设到期的劳动教育实践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学院2023年立项的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具体详见《学院2024年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附件4)。
二、验收内容
1.原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所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等完成落实情况,取得的建设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2.建设成果实证材料的支撑程度。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报告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后续经费不再划拨。
三、验收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包含《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及项目建设成果实证材料(附件2,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面参照附件5)、《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项敏,联系电话:83920020,邮箱:xljyk@ntu.edu.cn。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xls
附件4.学院2024年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doc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