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4〕11号)精神,更加科学、规范、精准地认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通大院杏学〔2024〕38号),现就我校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读的2024级学生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
学部辅导员进行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通知传阅(附件1),申请认定的学生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资助申请”菜单,填写家庭情况认定申请,如有证明材料可拍照上传至系统。
2.老师家访
采用实地走访与线上“云”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申请认定的学生全面开展家访工作。在家访过程如实采集相关信息,做好家访记录,及时归档总结,为受访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并录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供后续资助认定与资助育人工作使用,家访信息长期保留并可追溯。
3.学部认定
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专业年级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家庭情况量化分、家访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民主评议表》可参考附件3,初步认定后提交所在学部审核。
各学部对民主评议小组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报学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于10月24日前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认定结果。
4.学院认定
学院审核学部填报材料,经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认定结果。
具体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确保每一位学生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每一位需要资助的学生对申请途径、流程等环节应知尽知。
2.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托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手段精准识别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对所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进行“先家访后认定”,对系统比对出的特殊困难学生(见系统)但本人未申请的,要主动关心了解情况,公平、公正、精准地开展认定工作,确保将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应助尽助。
3.对于少数确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申请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可在认真核查、集体审议基础上,免于资助。如学生放弃认定以及申请各类资助,请下载《本科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说明》(附件4),请学生签字确认,由学部装订存档。
4.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证明材料,按年度汇编成册存档。
附件:
1.附件1 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传阅单.doc
3.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民主评议表》(参考).xlsx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