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3浏览次数:338

各学部、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自聘人员试用期管理工作,全面评估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及职业素养,根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自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通大院杏办〔2023〕7号),现开展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4年5月前来院(试用期满)的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从师德师风、工作完成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试用期满教职工进行自我小结,填写《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2)递交至所在学部、职能部门。

2.单位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专职辅导员岗考核工作归口学生工作处)安排考核并组织民意测评根据工作内容和履职尽责情况形成单位考核意见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3.学院考核。学院成立由各职能部门、各学部相关负责人等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和岗位评价,形成学院考核意见。

4.结果公示。考核结果情况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政联席会。

四、工作要求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2.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流程进行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3.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人事处沟通协商。

部门912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综合楼305室)。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0513-83920520



2024年9月3日

附件1:

本次试用期满人员名单

编号

归口考核

部门

姓名

年龄

试用期满

政治面貌

学历

1

综合办

严静

45

2024.09

中共党员

本科

2

人事处

黄乐

37

2024.09

群众

本科

3

教务处

吴秋雨

26

2024.09

共青团员

本科

4

教务处

陆婷

31

2024.09

群众

硕士研究生

5

学工处

张博熠

27

2024.11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

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周昕

29

2024.09

群众

本科

7

科技与产业合作处

于成鑫

35

2024.09

群众

本科

8

安督办

范延延

36

2024.09

中共党员

本科

9

安督办

顾鑫琰

27

2024.09

共青团员

硕士研究生

10

服保办

张强强

34

2024.09

群众

本科

11

服保办

张天宇

43

2024.09

群众

中专

12

医学部

许金季

30

2024.09

共青团员

硕士研究生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