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进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类型
本年度拟建设的创新创业课程,需依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实施办法》,原则上对标Ⅰ类和Ⅱ类范围内的学科竞赛,属于竞赛指导类创新创业课程。课程应围绕学科竞赛理论基础、实操技能、实践指导等核心环节,有效整合教学资源进行开设与构建。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负责人应为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正式聘用教师或承担杏林教学任务的南通大学专业教师,且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竞赛指导经验者优先考虑。课程建设团队骨干成员一般3-5人,可以由不同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
(二)主讲教师需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创新思维,注重教学内容的选择和课堂教学方法的创新。
(三)创新创业课程应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竞赛有机融合。各学部可参加的学科竞赛具体名单,请参见附件1。
(四)教学内容应符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符合新时代创新创业教育教学需求;并及时将学科发展最新成果引入教学内容。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于一体,突出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
(五)每门课程教学周期控制在16周以内。原则上应当安排32课时(2个学分),特殊情况可安排16课时(1个学分)、48课时(3个学分)。同一门课程,同一份授课计划有多位教师分段讲授,在授课计划中要注明各自所讲授部分的学时。
(六)创新创业课程采取小班教学模式,每个教学班原则上30人左右。
(七)教学形式和考核方式。创新创业课程应采用项目式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使用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线上线下、院内院外相结合等教学模式。探索并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运用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对学生开展个性化指导,基于学生达成的高水平成果开展非标准化考核,强化对学生学习全过程的记录和衡量。
(八)项目实行不合格淘汰制。立项建设期过半后,学院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对成效显著的项目继续给予资助。对执行不力的要求限期整改,到期不能完成整改的项目将停止资助并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三、立项数量和经费资助
(一)本年度立项建设课程数量为10门左右。
(二)创新创业课程的立项工作采取自主申报与定向邀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部根据申报要求向学院择优推荐1-2门创新创业课程,鼓励学部间采取联合建设的方式,实现跨学科创新创业课程项目的建设;对于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和彰显人才培养特色的课程,学院可定向邀约相关课程团队参与立项建设。
(三)每门课程建设经费为0.5万元,立项建设经费由教务处下拨;经费主要用于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相关的资料费、邮递费、教材费、印刷费、市内交通费、差旅费、学生竞赛报名费、论文版面费以及教学耗材等支出。
(四)经费分期划拨,立项初期和验收合格后分别划拨50%建设经费。结项不通过的课程终止经费支持。
(五)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立项建设期满后,教务处组织课程验收评估,验收结果合格,则颁发相应证书,并提供当年度新开课程运行专项经费。验收结果不合格,则项目终止。
(六)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合格验收后,课程负责人每年度均需在院内开班开课,并在学年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当年度课程小结与成果列表。经过评估,对于当年教学成效(包括上课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奖励、新闻媒体报道、展览展示、荣誉表彰等)显著的课程,学院将提供下一年度连续滚动的专项经费支持。
(七)课程开发完毕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任何参与开发的成员不得对已经开发的课程开展其他营利性活动。
四、申报流程及截止时间
(一)各学部将《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创新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2)一式7份、《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创新创业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启东校区综合楼319室实践教学科(联系人:丁衬衬 ;联系电话:83920028),电子版发送至xlsjk@ntu.edu.cn。
(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经审核,凡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或申报书预期成果不满足建设要求的推荐项目,一律取消,且各学部不得补报。
(二)请各学部做好动员、推荐工作,组织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积极更新、申报开设创新创业课程。
(三)已立项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但未完成的课程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项目。
(四)立项课程通过培养指导学生获Ⅰ类甲、乙、丙层次竞赛等级奖(不包括优秀奖、参与奖、鼓励奖、入围奖等),可免结题鉴定。
(五)课程所在学部须对课程内容及团队成员进行政审,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学部印章。如团队成员涉及多学部,由团队成员所属学部分别出具意见;团队成员非我院教师,则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意见。
(六)课程内容审查包括价值取向是否正确,对于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是否准确无误,对于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是否准确等;团队成员审查内容包括政治表现、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五年内是否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附件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Ⅰ类和Ⅱ类竞赛项目.xls
附件2: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通大院杏教【2024】72号关于印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通大院杏教【2024】79号关于印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