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
为加强实践环节的安全教育和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末及2024-2025第一学期初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实践教学、实习环节的总结工作。对本学期实践教学进行书面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针对问题的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总结要有理有据,措施要具体可执行;实习环节的总结需填写《教学实习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下学期实践教学、实习环节的准备工作。完成下学期实践教学和实习环节工作计划,并填写《实践教学计划汇总表》(附2)(严格与教学任务保持一致)、《各实践环节实施计划书》(附件3、4)。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以上材料纸质版各学部汇总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7月12日前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启东校区综合楼319),电子稿发至xlsjk@ntu.edu.cn。
联系人:丁衬衬,联系电话:83920028。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