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系,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21-2025年)》(苏政发〔2021〕1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11号)要求,学院将组织申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品牌专业)三期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次遴选推荐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11号)明确的建设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支持方向和立项程序开展工作。
二、申报数量
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报1个专业。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部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依据重点支持方向,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优势,科学论证实施方案。组织学系梳理专业建设现状和有关数据,确保填报数据信息准确、真实、可靠,认真总结专业特色与成效,突出亮点和特色,切实提升申报材料的质量。
申报表中涉及的成果均指杏林学院本专业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或以杏林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成果,凡署名其他人员和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截至2024年6月。
请各学部于2024年7月4日前,报送《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见附件1)、《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保障科,同时提交电子版至xljyk@ntu.edu.cn。联系人:项敏,联系电话:83920020。
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11号).pdf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