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职能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4〕1号),现就我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原则上报送不超过1人(个),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程序
1.部门推荐。各学部、各职能部对照条件,自下而上认真酝酿推荐人选,推荐名单须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6月19日前报送到人事处。
2.学院评议。学院组建工作小组对各学部、各职能部推荐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不同类别奖项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报送材料。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系会审定后上报至主管部门。
三、材料要求
1.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
2.推荐对象主要事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纸质文档按一式2份上报;并于6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
附件1:推荐对象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