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5浏览次数:1073

各学部、各职能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筹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41号),现就我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原则上报送不超过1人(个),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程序

1.部门推荐。各学部、各职能部对照条件,自下而上认真酝酿推荐人选,推荐名单须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619前报送到人事处

2.学院评议。学院组建工作小组各学部、各职能部推荐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不同类别奖项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报送材料。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系会审定后上报至主管部门

材料要求

1.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

2.推荐对象主要事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纸质文档按一式2份上报;并于62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


附件1:推荐对象汇总表.xls